電線電纜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產品,對產品品質要求也比較高。然而,電線經銷商邵某某卻無視人民群眾財產安全,非法銷售假冒“昆電工”牌電線,近日,官渡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邵某某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去年7月,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民警根據線索對一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窩點進行查處,在官渡區某倉庫內現場查獲一名嫌疑人王某,并現場查獲大量涉嫌假冒昆明電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昆電工”牌電線及產品合格證、防偽標志等。王某向民警交代該批“昆電工”牌電線是自己表哥邵某某買來準備進行銷售的。當日,在王某的帶領下,民警在彼岸小區將河南籍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抓獲。在其車庫內查獲假冒的“昆電工”牌電線共729卷,價值人民幣197058元。 檢察官在辦案時發現,公安機關將王某查獲后,其主動帶領公安機關尋找邵某某,存在立功表現,且他初到昆明,售賣假電線時間短,因此,檢察院決定不追究其法律責任。據邵某某供述,2012年11月起,自己就通過河南老家的李某,將在河南制造好的假冒“昆電工”牌電線、合格證、防偽標志等運輸到昆明,并在昆明市場進行銷售。 2013年11月官渡區檢察院依法向官渡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后,判決邵某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